01 国内外挂起反垄断风暴
最近,国家反垄断的大棒频频举起:
先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在11月6日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互联网巨头平台公司BATJ、字节跳动、快手、滴滴、微博、拼多多、美团、饿了么等27家悉数参加;
随后,赶在“双十一”前夕,11月10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更是发布文件对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先杀对手再提价、不合理搭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不过,上述动作并未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直到12月份,社区拼团、巨头入局卖菜抢菜市场生意等问题搞得媒体舆论沸沸扬扬,国家又从不同层面再次出手,人们才感受到反垄断的威力,巨头也切身感到了反垄断席卷而来的寒意: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就反垄断提出要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
在12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更是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
同一天,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评论”也发文剑指互联网大佬,警示其不要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其实更令人心潮澎湃;
3天之后,国家监管总局对阿里、阅文、丰巢发布涉嫌垄断处罚决定书,对三家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反垄断从定规矩、警示到直接落下重锤。
随后,国务院也出手了,决定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措施、执行等多方面亲自下场指导。
这场反垄断风暴不仅在媒体舆论掀起一波声浪,且将深刻影响未来的商业发展态势。
就在中国轰轰烈烈地反垄断同时,国外也在大搞反垄断:
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向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这是21世纪至今,美国司法部对科技公司提出的最严重的反垄断指控;
12月9日下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及美国48个州和地区政府对Facebook分别提起了两项反垄断诉讼;
12月16日,美国得克萨斯州和其他9个州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它与脸书公司勾结,违反反垄断法,扩展其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的网络广告业务;
此外,荷兰反垄断监管机构对苹果Apple Pay展开调查;法国数据保护机构CNIL对美国公司Google处以1亿欧元的罚款,原因是该网站违反了监视互联网广告的规则;谷歌被捷克共和国要求支付90.72亿克朗的赔偿。
02 两个声音
反垄断的本意是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照理来说,反垄断大旗一举,各方都应拍手称快。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国外,反垄断都面临种种争议,甚至因为争议而遭遇阻滞。
就国内而言,对于这轮反垄断也有两个声音:
支持反垄断者有五个理由:
其一,互联网大佬们的垄断行为将导致个体经营者、创业新星越来越难有立足之地,长此以往,不利于经济多样性的发展。
比如,社区网购让菜贩们不得不停业;再如,互联网创业者一遇到BAT,不是被收购,就是要翻车。
其二,巨头们凭借自身优势,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挤压。
例如,由于巨头们搞“二选一”,商家要么选淘宝,要么选京东或拼多多;餐饮店主要么去美团开店,要么选饿了么;线下商户要么用支付宝,要么支持微信支付。“二选一”就是逼迫商家战队,如果商家两头战队,或者有“墙头草”行为,巨头的打击也是毫不手软。
最为典型的案例是2019年在淘宝销售不错的格兰仕,突然在拼多多卖微波炉,这下惹怒了淘宝,掐断了该店铺流量,直接导致后者20万台存货积压在仓库里,白白损失1亿多元。格兰仕因此现金流大受影响,现在都没缓过气来。巨头们垄断流量优势,对下游制造业企业有极大的话语权,乃至是生杀大权。
再如,滴滴在拥有了4亿客户群后,通过车厂直接获取车辆,在全球投放首款定制网约车D1。这个操作直接截留了司机,控制了汽车金融、汽车后市场等后续业务,滴滴因此掌握了对上游车厂和汽车销售的控制。与此同时,滴滴利用下游出行市场的垄断地位,来干扰上游市场。根据报道,滴滴将D1从网约车变相变为巡游车,是利用垄断地位来进行违法与不公平的竞争,这也引起了全国出租车协会呼吁反垄断调查。
其三,垄断让消费者成为巨头成功后的真正埋单者。
很多人被平台的各种补贴招式吸引,认为社区拼团既方便又便宜,大佬厮杀,老百姓成了最终受益者。事实果真如此吗?
通常巨头挟资本入场都有两个阶段:砸钱,垄断、收割。
第一阶段砸钱。非常简单粗暴,就是烧钱烧钱烧钱。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它们拼命补贴,让产品跌破成本线,逼迫那些小商小贩们、资金不足的竞争对手、便利店、实体店、经销商等所有中间渠道出局,同时,培养消费者的消费习惯。
第二阶段垄断、收割。在巨头们成功让消费者形成购买习惯、甚至购买依赖,让那些替代者出局之后,巨头们就可以手握两端:一端消费者,它们开启了涨价模式;另一端,下游菜农们,开始压低商品价格。
比如,在巨头们砸钱开拓市场时,打车费只要0.1元。现在,打车价格几乎翻倍。当然,用原来的价格打车的另一个模式是拼车。只不过,你要和2、3个陌生人同乘,时间上多个十分之一。虽然从利用率的角度讲,这是有利于环保的,但是,为什么要花原来一样的价格来环保?对此,巨头的评价是,收回原来烧钱的成本,人家也是要存活的。
此外,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也直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相关内容可参加文章《满屏“尾款人”!“双十一”是购物节还是“套路劫”?》)
其四,影响社会稳定。
以社区团购为例。一方面,社区团购使得大批底层人员失业,而这些人就业困难会对社会治安产生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社区团购往往是通过社长控制社团的模式进行,这就形成了很多新的团体。有的小区形成了多达十几个小团体。这些小团体不单单只是分享拼团货物,还会对小区内其他事务进行交流,变相取代了小区物业交流群、居委会等原有模式,对社会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其五,垄断巨头们涉足经济众多领域将会形成操控之势。
巨头们赚了巨大利润后会开启投资模式。据新财富报道,每在经营上赚100元,腾讯会全部进行净投资,阿里巴巴会投出80元,而国外企业稍微保守,亚马逊会投63元,谷歌、脸书会投55元,微软只会投30元。全球586家独角兽公司中,有52家,近乎十分之一是腾讯投的,仅次于红杉资本;阿里系也不甘落后太远,投了44家。在中国,前30大APP中的7成是阿里腾讯旗下的。
巨头们形成了一张张网,对社会的经济生活形成一网打尽之势。
对当下的反垄断持反对意见的人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
有些人认为互联网企业并不存在垄断行为。对于传统企业判断其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价格是一个重要指标。但是,很多互联网企业提供的信息类产品大多数是免费的,单方面价格问题无法体现。
还有人认为,即便互联网创新的机制导致了垄断的形成,新经济的垄断有利于科技创新,对于人们生活、生产都带来了革命性变化,对此应该持包容态度。
比如,网约车、淘宝、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都切实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正向推动作用。
此外,也有些人认为,垄断才能有利于互联网企业做大做强,才能成为国际一流企业,成为国家支柱,为中国争取国际话语权,对于民族脊梁,我们应该支持。
毕竟,各国政府在调查本土企业时也是有保留的。比如,GAFA(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尽管受到美国一轮接一轮的反垄断调查,脸书更是因此而焦头烂额,但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调查是以阻吓为主,绝不会以搞垮苹果为目的。因为这些巨头是美国全球霸权的支柱之一,它们具有的国际竞争力是构成或者维护美国利益的一部分。
国内在反垄断问题上颇有争议,已经有一百多年反垄断历史的美国在反垄断的路上同样也争议不断。一个多世纪以来,支持者与反对者双方为占据西方文化的话语权,对垄断问题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持久论战。
赞成反垄断者有几个理由:
首先,对消费者产生强制性影响。
垄断者会运用自己的强大的经济实力操纵市场、驱散异己、排斥竞争、左右消费者的自由选择,对他们产生强制性的影响,这会影响市场的自由化初衷。
其次,小企业成为牺牲者。
垄断组织往往是有规模有资源、资金等方面的实力的,而小企业往往是一盘散沙,在竞争中只能受制于垄断企业的侵蚀与剥削。
最后,只有政府出面才能解决。
政府需要出面保护经济运行的正当性与有效性。政府可以凭借公共权力直接干预经济运行,矫正经济力量不均衡及其带来的不良社会后果。
反对者对此不以为然,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其一,垄断利润不会长久存在。
垄断者获得的垄断利润会吸引市场上其他企业,甚至是其他行业的佼佼者进入。竞争最终会驱散垄断行为。在竞争中获胜的企业不可能、至少是不可能长久地居于垄断地位。
其二,垄断行为不具强制性影响。
在市场中,消费者可拒绝任何交易,任何强大的企业也不可能勉强消费者进行交易。
同时,庞大的市场是无意识的,并不是哪几个人或几家公司就能够控制、驾驭得了的。因此,市场交换的结果不具强制性。
其三,干预垄断只是政府的借口。
即便是大的生产商,也要受到消费者选择与其他供应商的双重制约。所以,所谓的真正的强制力只会是来源于政府的。保护经济的正当运行也只不过是掩饰政府干预市场的一个借口而已。
实际上,正如福卡智库在此前的文章中指出的那样:反垄断的经济学理论之一是博弈论,不仅包括企业间博弈,还包括企业与国家的博弈,更包括在全球价值链中体现出的国家利益上的博弈。由于反垄断的复杂性,决定了反垄断是一场混战。
那么,到底如何看待反垄断,反垄断会如何发展?更多精彩内容可参见福卡智库内部报告《反垄断混战中的趋势线》、《反垄断的革命》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