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动作不断。
最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十七条举措,从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服务能级四个方面支持示范区建设。
就整个长三角一体化而言,作为国家战略,在国策的持续推动下,接下来将面临四大根本性转变:
基础设施:从硬件联通向软件畅通转变
长三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硬件加速推进,断头路将快速消失,硬件交通将极大改善,但明显的问题是通而不畅,如企业自由流动并不通畅,因为考核体系造成企业搬迁难;公共服务网络快速搭建,但软件衔接还不是很顺畅,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各地不一,衔接困难。造成的原因之一是各地方体制机制架构不一样,标准制定不一样造成的。
生态环境:由合作治标向共同治本转变
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的跨流域、跨区域联动已经全面启动。如青浦、嘉善、吴江很早就开始探索,并形成了一个跨流域治理的合作框架。新安江的生态补偿机制已经进入第三轮试点。
制度共建:从协商互动向顶层设计转变
长三角区域合作由制度协商共建向顶层设计框架内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规划纲要统领全局,强调制度创新,尤其是跨区域的制度创新,这也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的历史使命。
空间网络:从省会主线向区域支线的复合转变
长三角一体化强调以上海为龙头。从目前公布的高速铁路网规划情况看,高铁网络空间将由沪宁、沪杭两个主线,到依托主线增加三条支线的转变,从北到南依次增加沪苏通、沪苏湖、沪嘉甬(通苏嘉甬),逐步形成以上海为中心的五个方向辐射,未来将是主线与支线的竞合关系。
长三角一体化不仅仅是“规划一张图、交通一张网、环保一根线、治理一个章、民生一卡通和居民一家亲”,其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含义。
从根本上来说,这需要打通区域之间的软性与硬性壁垒,打造统一的国内大市场。这不但需要打通各区域的关联点、搭建相关的空间构建,还需要回归城市功能更本质的内涵。
城市功能沿着交易—管控—居住—枢纽—高级交易—体验经济—创新经济的轨迹变迁,具有全球化流量的长三角枢纽城市在全球资源交易和流动中起着重要战略性作用。像杭州、南京、合肥以及宁波、苏州等城市在长三角一体化过程中,都应拥有自身特定的功能。
各个城市功能的深化将改变传统产业链垂直分工模式,形成水平的协同分工模式,让每个城市都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使长三角内部各城市嵌合得更加紧密,而各个城市间功能高度连接与集成,空间连接属于次要。
因此,长三角一体化最终还是要锚定城市本质。在大市场与大政府复式勾兑之下,城市本质又将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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