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国家间竞争的重要抓手。
从经济贡献度来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截至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占GDP比重为38.6%。
有机构预测,“十四五”期间,数据经济将有望保持年均15%左右的增速增长,到2026年达到9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有望超过65%。
今年政府报告提出的九大重点任务中涉及36个重点方面,数字经济作为36项之一,首次以单独成段方式被表述,其地位与创新、制造业等相同。
实际上,数字经济已涉及到制造、消费、外贸、政府服务等诸多领域,数字化已成为国家经济战略的重要发展方向。
鉴于其重要战略地位,为把握数字经济政策动向,洞悉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福卡智库首先从国家、部委、区域三个方面,梳理数字经济相关政策脉络,以从高屋建瓴的视角洞察数字经济发展演变历程和发展重点。
福 卡 智 库 01 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由粗到细
从国家宏观层面来看,2015年《“十三五”规划》中,首次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017年开始至今,“数字经济”已经连续六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扩大公共场所免费上网范围;为数字中国建设加油助力。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壮大数字经济。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以单独成段方式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
在九大重点任务中,数字经济被列为第四大重点任务,发展重点集中于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完善数字经济治理等。
福 卡 智 库 02 政策浓度不断强化
数字经济除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国家层面有关数字经济的政策出台的频率、密度和力度也不断增强:
2015年11月《“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这是国家首次在顶层设计层面开始布局数字经济。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提出,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2019年8月《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数字平台经济,提出要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重点强调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针对互联网领域价格违法行为特点制定监管措施等要求。这是规范平台经济的首次出剑。
随后,2019年9月《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等陆续出台,进一步规范平台经济的具体推出。
2019年10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中提到,在河北省(雄安新区)丶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5个地方试点,启动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通过3年左右探索,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显著成效。历经4余年时间,国家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推动开始从战略层面下沉到实施方案。
2019年11月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2020年3月30日《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提出,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据供应链。
2020年4月《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到,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020年7月《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中提出,培育产业平台化发展生态、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强调《反垄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适用于所有行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对待,旨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这从法律角度,为数字平台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2021年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中,将数据主权纳入国家主权范畴,并进一步将数据要素的发展与安全相关联,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2021年8月2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中提出,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
2021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解决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分散、标准规范不统一、数据共享不充分、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备等突出问题。
2021年10月9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中提出,推动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筑产业专利池。将数字经济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到应用层面。
2021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发展。
2021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大力推动语言文字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人工智能环境下自然语言处理等关键问题研究和原创技术研发,加强语言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2021年12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从这几年出台的政策来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不断由务虚转务实,由框架性政策深入到具体领域,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已经由方向性深入到重点领域,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图景不断明晰。
在国家层面政策的持续推动下,相关部委、各地区都也都出台相应政策,配合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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