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头将倾?罪与罚风暴来了!
6月初,美国政府就已着手对谷歌、苹果、亚马逊、Facebook等全球顶级的四家科技巨头展开史无前例的反垄断调查,旋即亚马逊股票下跌4.6%、谷歌下跌6.12%、Facebook下跌高达7.51%,仅一个月,FAANG累计缩水近3000亿美元。
9月16日,美国众议院又弄出一份长达8页的调查问卷,试图评估大型科技公司在各个市场的控制情况。
此间,美国各大机构更是多头布网围攻:这边FTC在调查亚马逊和Facebook,那边司法部着手调查谷歌,另有50名州检察长对谷歌展开反垄断调查。
事情何以发展至此?
看看这些企业巨头的“累累战果”或能略知一二!单是谷歌和Facebook两家公司就垄断了美国一半的广告份额,全球市场份额总和高达2/3。
其中,谷歌是全球最大的网页搜索服务商,旗下的安卓系统占据全球手机操作系统的九成份额,在经历270次收购后,谷歌影响力还延伸至人工智能、机器人和可再生能源。
Facebook则拥有三大顶级社交媒体平台,自2007年以来Facebook收购了至少92家公司,此间还关闭了39家公司,且近一半是它收购的实际和潜在竞争对手的公司。
企业巨头开疆拓土,直奔做大做强,荣光背后终将在劫难逃。
对此,马云一语中的,“我不喜欢做大做强,这样会显得企业蛮横无理!”甚至在卸任前,阿里特意在最新的公司愿景中增加了一条:我们不追求大,不追求强,我们追求成为一家活102年的好公司。
做大做强何以突然成了企业有罪定论的祸害?
做大做强历来是企业的奋斗目标,出于经济和政治大局考量,也是当下国家对国企的要求。
对民企而言,“做大”更可能强化规模递增效应,机会最大化获得“免死金牌”。
但物极必反,做大做强到一定程度极有可能由正面走向反面。
就市场经济发展来看,无论是自然垄断、行政垄断,还是市场垄断,巨头通过滥用支配地位压制市场,霸占资源享受超额利润,打破了企业与消费者间的平衡。
从社会稳定看,极端做大做强具有反社会性。
从超越国家的宏观政治看,做大做强后超越国家主权必然会遭到肢解。
实际上,新的生产方式大幅度提升生产力的同时,也在改变“一企独大”、“一股独大”的格局,总体而言,新的生产方式正对大企业的形态进行肢解。
(本文选摘自《福卡分析(上海)》2019年第38期《做大做强行将肢解——下个时代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