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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塌、楼塌、爆炸,为什么小概率事故频发?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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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了“小概率事件”的假设,人们容易疏忽大意,进而却导致“小概率事故”以更大概率发生,“大概率管控”迫在眉睫。



这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国庆刚过,全国相继发生多起安全事故。


10月9日,安徽亳州市涡阳县店集镇卫生院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同日,安徽天长市S205省道铜城段与富民西路交叉口发生三车连环相撞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8人受伤。


而近期四天内连发两起安全事故的无锡,更是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


10月10日,无锡发生高架桥侧翻事故,近百米长的混凝土桥面砸向3辆小车,导致3人当场遇难,2人受伤;


10月13日,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新杨路一家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场面尤为惨烈。


这还没完,10月14日,吉林省白城市农村商业银行保平分理处办公楼,在装修施工中倒塌,事故致6人被困。同日,位于浙江苍南县灵溪镇的一处办公楼发生局部坍塌。


10月15日,广西玉林陆川县北部工业园集中区东段3号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已致4死2重伤4轻伤。




事故频发与“小概率管控”思维密切相关


不可否认,若放大时空,大部分公共安全事故都属于小概率突发事件,但正因为有了“小概率事件”的假设,才致使人们疏忽大意,导致事故频发。


其一,因为是小概率事件,所以发生的可能性不大,人们常存在侥幸心理;


其二,即便它发生了,因为是小概率事件,似乎责任追究起来,也情有可原,甚至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其三,既然是小概率事件,对企业而言,经济后果似乎是可以承受的,而采取更多安全措施,则需要付出更多的额外成本,反而不划算。


于是,受这种“小概率事件”心理支配,“小概率管控”处处上演。


比如,作为“国之重器”的化工龙头项目,牵一发而动全身,并且,该行业危化品种多、敏感性强、纠纷多,属整个制造业中对管理要求最高的行业,但由于城市的产业选择及规避风险性,重化工企业却大多落到经济相对滞后、管理最差的农村。


源头管控上的轻视纵容了悲剧的发生,今年3月21日,山东青州市珍珠岩车间因液化天然气泄漏发生爆炸,5人遇难。


该珍珠岩厂生产珍珠岩保温材料,以天然气为燃料,潜在风险隐患较大,而这样一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却是当地村支书,村支书既是管控者又是经营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结果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压过了风险控制意识。


还如,尽管中央要求“各地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但由于某些地方的掉以轻心、阳奉阴违,企业往往关注“留痕管理”,安全督查偏重从时间到内容进行不留空白和死角的缜密记录,保留下来文字、图片、电子档案等,以便应对突击式检查,至于实际安全工作做到何种程度反倒成了无关紧要的事情。


因为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的一声令下,各地的主管部门领导或者相关工作人员急吼吼地带着十二道金牌令来到企业,他们不会直接去看生产现场和程序,实际他们也看不懂,只能查看各种留痕管理的档案,政府有此“需”,企业就奉上。


地方部门负责人想我已经大张旗鼓了,企业总会入脑入心了吧;企业负责人想反正有政府随时提点我们,即使做不到位也有政府可以依赖,结果,双方都认为已经尽了本分、做得够好,实质上双方什么都没做,安全生产落了空。


可以说,只要地方对危机认识不到位,视必要的程序为累赘,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或者说,中央“大”政策到地方就变“小”,安全生产的高压就只能沿着政治的逻辑演化,而非渗入到生产的路径中去,事故的阴影将一直会徘徊于各地的上空。




轻后果处置推高事故发生的频率


进一步说,对后果处置的方式也决定着未来事故的概率。


小概率事件的借口降低了被严惩的必要,助长了对安全生产的“小概率管控”,但国家管理者自古就要抢占舆论高地,世界上颜色革命的发生很大程度上就是丧失舆论主导权的后果,因此有关方面对舆论倾向于实施“大管控”。

 

与自上而下垂直隶属型的行政结构相配套,信息也是自上而下层层传达,什么能报道,什么不能报道,竟要听“指示”,而非新闻真相本身。有的地方碰上“路脆脆”、“厂爆爆”、“楼塌塌”更不乏有“捂盖子”、“护犊子”之举。


今年3月21日,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航宝胜海底电缆项目施工工地发生脚手架坠落事故,想弄清楚事故原因的记者竟被保安推搡20多米,并被严厉警告“不要找不自在!”,地方主管部门刚开始像鸵鸟一样把头插入地下,后来事件被自媒体曝出,官方才在“扬州发布”上通报。


而在今年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发生爆炸事故后,一篇题为《沉着应对突发事件,全力做好舆论引导》的文章在网上疯传,文章以官方口吻,将2007年那次响水爆炸事故后,当地官员对付媒体的做法上升为经验,文字内容也从《中国青年报》一篇谈“响水经验”的旧文得以印证——启动一套应急预案,不惜用武力威胁、软禁、重金收买、色相利诱等方式阻挠记者采访。


问题是像原子弹爆炸似的焦土火海及多具尸体的视频已“流失”到网上,官方堵也堵不住、抹也抹不掉。这其中的悖论说到底是由于某些部门只适应工业经济的权力架构、管理模式,与信息社会不相匹配,但信息社会已对地方政府的舆论主导权釜底抽薪。


此次无锡桥翻事故后,从一开始缺位高架侧翻事故信息发布,到官方微博发表评论对网友冷嘲热讽“假慈悲”,作为苏南发达地区,无锡在应对突发舆情上的观念和行动与其经济发展表现不相匹配。为此,人民网-江苏频道发文《翻桥事故舆情应对失策:莫让无锡变“无息”》。


政府为涉事企业遮掩的态度必然带来“低调处理”,今年4月3日,发生苯爆炸的江苏天嘉宜化工厂2016年、2017年、2018年就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响水县环保局却仅对其罚款10万元、15万元、28万元,有网友评论“对于一家年产值过亿的企业来说,3年罚款50多万元,就跟一个月挣1万多元的白领被罚50块钱的效果差不多”。


护短、轻处罚将导致“小洞不补、大洞二尺五”,事故频率也加大。




“大概率管控”应是社会治理的题中之意


一个接一个的事故破坏政通社稳。既然“小概率管控”反倒助推“小概率事故”以更大概率发生,“小概率管控”走向其反面,即切换到“大概率管控”无疑将成为破题的关键。


今后的社会系统越来越像一台由无数个零件组合构成的精密机器,任何一个没有拧紧的螺丝钉,都可能带来巨大的灾难。


而“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任何重大事故都经过了“萌芽——发展——爆发”的量变到质变过程,“大概率管控”思想以“凡是可能出事的必定会出事”为假设,把重特大事故当作“大概率”来对待,将能够抓住端倪、堵截隐患。


“大概率管控”思想还是一种“以一万对万一”的意识,一万次的考虑、一万次的模拟、一万次的准备……即便没有先兆,也要最大限度地事前防范。把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事前花钱买笑声,才不至于事后赔钱听哭声。

 

此外,“大概率管控”的潜在放大效应也将放大事故的危害程度,对违规企业、无良商人、履职不力的职能部门人员也将能够予以重处。


“大概率管控”能够理清事前防范、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追责惩罚的合理关系,“层层设卡”以期减免事故发生。


而在“大概率管控”引导下,以下趋势将渐渐凸显:


一是规则化

总体国家安全观顺应了当下加速演变和深刻调整的国际形势,其中,中央要求“地方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这便是规则、是担当。


有关部门和企业将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职能部门耍不得任何监管上的花拳绣腿,而将沉下身子抓落实,直插一线查漏洞。


为此,化工、交通、燃气、电力、食品药品、建筑工地等领域的专业工作人员将匹配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精准防控,限时整改。


企业也将对生产过程负责,针对高危工艺、设备、场所、岗位开展分级管控,安全生产的高压将由政治传输到生产中去。


企业不仅有质检部门、安检部门,更将强化质控系统、安控系统,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参与者都将成为促成安全生产的有效因素。安全生产将不再为了“交差”,而是上升为劳动者的人权、第一原则。


二是法律化

仍搞形式主义、履职不尽责、监管不到位的政府部门人员将被诉诸于法规法纪,未进行安全投入、安全整治的企业负责人也将被严惩,倘若出现人员伤亡,将严格依据事故等级划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和法律惩罚。


如此,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落地。


三是专业与社会相结合

专业人员固然能够捕捉隐患、精准应对,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是社会化的,尤其是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不少掌握在民间,这为社会实现对公共安全风险的监测与联防联治提供了便利。


各方以“大概率”的心理预期去应对,眼下正变大的事故发生概率也将掉头扭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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